ISP 許可證是指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具備的資格證書,是開展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的資質許可,以下是關于它的詳細介紹:
- 全網 ISP 許可證:由工信部受理和審批,持有該證的企業可在全國或跨地區范圍內開展互聯網接入業務,包括跨地區 ISP 許可證、移動網 ISP 許可證等.
- 地網 ISP 許可證:由地方通信管理局受理和審批,經營范圍是單一的省市,在單一的省市內經營移動網 ISP 許可證相應業務的也屬于該類型.
- 經營者要求:申請辦理 ISP 許可證的經營者須為依法設立的公司,且股權追溯到自然人不能有外資.
- 資金要求: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 100 萬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經營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 1000 萬元人民幣.
- 信譽和能力要求:企業必須有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 人員要求:企業需要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如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需提供相關人員的身份證、簡歷、畢業證書等,一般不少于 10 人.
- 技術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企業要有業務發展計劃及相關技術方案,還要有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 前置審批要求:涉及到 ISP 管理辦法中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的,需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 公司章程相關材料.
- 驗資報告.
- 法人、股東身份證,若股東是企業,還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和章程.
- 公司近期財務報告,包含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
- 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身份證、簡歷、畢業證書.
- 專線接入或主機托管協議.
- 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
- 備案手續:全網 ISP 許可證、跨地區 ISP 許可證的持證單位均需要辦理備案手續。需憑經營許可證到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辦理,并提交在當地開展業務的書面報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公司在當地設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應機構的批準文件及營業執照等材料.
- 年檢手續:每年的 12 月 31 日前為準備階段,持證單位自查并提前改正問題;第一季度為審核階段,提交年檢材料,部省聯合網上審核;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為收尾階段,完成年檢整改、公布結果、蓋章等工作.
- 變更和注銷:在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內,ISP 許可證變更許可證項目的,需提交變更申請材料,審核后予以批準的,換發相應許可證。地網 ISP 許可證可咨詢當地通信管理局,全網 ISP 許可證可咨詢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