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 證即互聯網信息服務許可證,是互聯網企業在開展信息服務時的合法證明,屬于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
- 企業主體:申請者必須是依法注冊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內資企業。
- 注冊資金:應達到 100 萬元人民幣以上。
- 經營范圍:營業執照需包含 “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 或 “增值電信業務” 相關字樣。
- 人員要求:公司需有至少 3 名員工在繳納社保,并能提供近期一個月的社保證明。
- 技術條件:企業需具備相應的技術團隊和設施,確保網站的穩定運行和信息安全。同時,需提供本地服務器托管協議,確保網站服務器托管在省內符合要求的機房。
- 平臺要求:域名已備案,內容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且網站名稱需與域名備案的名稱一致,網站首頁下方需有公司名稱、公司地址、舉報電話以及備案號。
- 前置審批:如果業務涉及新聞、教育、出版、醫療保健、藥品、醫療器械、網絡文化等,需要持有相關部門的前置審批。
- 營業執照(需加蓋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
- 全體股東信息(身份證正反面)。
- 公司章程(加蓋工商查詢章)。
- 3 名員工近 1 個月社保繳納證明。
- 網站域名注冊證書(已備案)。
- 法人及 3 個社保人員的聯系方式。
- 前置審批文件。
- 材料準備:按照要求準備并整理好所有資料。
- 網上申報:登錄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官網,打開 “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進行網上申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并明確申請類別。
- 提交材料:按照系統指引,填寫相應信息并上傳準備好的申報材料,同時,需要提交相關紙質材料至省通信管理局。
- 初審復審: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材料后,將在 5 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材料的初步審核,審核通過后,會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受理并組織復審,包括對公司注冊資金、公司股東情況等進行核實。
- 審查決定:在通過專家審核和相關部門審核后,省通信管理局將進行最終審查,并決定是否批準經營決定,通常在受理后的 40-60 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 頒發證書:如果申請人通過了審查,省通信管理局將頒發 ICP 許可證,申請人需到指定地點領取證書。